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销”的计划管理体制,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2001年11月2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模拟运行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
上海黄金交易所目前主要进行黄金现货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则》对交易所内的黄金交易、交割、结算等制度制订了基本原则,此外,上海黄金交易所还制订了具体的现货交易、交割和结算制度
1、交易制度
上海黄金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结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提供黄金交易场所
(1)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
上海黄金交易所位于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交易所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时间为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其中15:00-15:30延期交收市场可同时进行交收申报,15:30市场收盘15:31-15:40延期交收品种中立仓申报,15:40延期交收品种交收申报撮合,15:45交易闭市自2005年11月8日起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通夜市交易,当时将夜市交易时间定为周一至周四晚间20:55-23:30,2007年3月1日起夜市交易延长为20:50-次日2:30
(2)交易品种、质量和单位
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中交易的品种有黄金、白银、铂黄金交易品种为Au99.99、Au99.95、Au99.5、Au50g、Aul00g以及AuT+5和Aut+d黄金交易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和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黄金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每个品种交易的最小单位为1手Au99.99每手为100克,最小提货量为1千克:Au99.95每手为1千克,最小提货量为3千克;Au99.5每手为1千克,最小提货量为3千克;Au50g每手为50克,最小提货量为50克;Aul00g每手为100克,最小提货量为100克;AuT+5每手为1千克,最小提货量为3千克;Aut+d每手为1千克,最小提货量为1千克交易所按成交金额征收万分之五点五的手续费,交易所代收代付仓储费和运保费,出入库费由银行交割库直接收取
(3)交易方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方式为黄金现货交易,分为全额交易、分期付款(AuT+5)交易、延期交收交易(Aut+d)和三个月以内中短期现货合约交易
(4)价格机制
黄金交易所会员可以通过黄金交易系统中报价窗口方式进行报价,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报价(买入黄金报价)、卖报价(卖出黄金报价)、双向报价(同时报买入价和卖出价),买平仓(在延期交收交易中,会员及客户减少空头持仓的报价)、卖平仓(在延期交收交易中,会员及客户减少多头持仓的报价)会员报价在交易时间内一直有效,直到报价成交或被撤销
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会员报价后,报价所对应的资金账户相应金额或黄金库存账户相应黄金就会被冻结交易所的计算机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报价尚未成交之前,会员还可以撤销报价,但是撤销只对未成交部分有效
(5)风险管理
交易所为了保证交易结算的顺利进行,需要对交易风险进行管理,并制订了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